今后,我國的住房土地供應將不再由政府壟斷,供應來源將實現多元化。1月15日,國土部部長姜大明明確表示,我國將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規劃條件下,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將不再是居住用地惟一提供者。在業內看來,本次表態可以看做是國土部貫徹“租售并舉”住房政策的又一手段,今后,工業及商業企業自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等都將為各地的住房租賃市場形成有效的供應。
“過去20年,我國住宅土地來源單一,國有土地招拍掛出讓是開發商獲得住宅土地的惟一渠道。”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不過,對于本次姜大明透露的政策調整方向,多位專家都解讀為:我國放開的是“住房”土地供應,而非“商品住房”,這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亞豪機構市場總監郭毅表示,根據新政,不論是非房地產企業還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都需要在“權屬不變”的前提下供應住房用地,這意味著,這兩類土地做住房是可以不改變土地性質的,但產權仍然歸原本的企業和集體所有。“因此,可以看出,本次政策改革的核心還是聚焦在住房租賃市場,政府希望通過拓展住房供地來源探索新渠道、形成更多租房用地供給。”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進一步解釋稱。
對于非房地產企業自持土地作為住宅用地,郭毅介紹,隨著我國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不少工業、商業企業手中出現了一些處于閑置狀態的土地,此前,這些企業只能通過股權轉讓或者政府收儲的形式一次性地將這些資產出手,處置和回籠資金的空間均十分有限。“新政出臺后,企業可以在土地上建設長租公寓等住房面向個人出租,不僅能獲得高于商業辦公樓、工廠房租金的長期資金回報,而且還可以將原有舊業態中的員工安置在公寓中的服務、管理等崗位上,幫助企業更平穩地渡過轉型期。”郭毅表示,目前我國各地閑置的商業、工業用地存量還是十分可觀的,即使是在核心區已經完成產業升級的一線城市,也存在一些早期建設的、業態相對陳舊的商業辦公設施,這些項目已經與當期的市場需求“脫節”,適合重新改造成租賃住房推向市場,比如北京的國貿周邊、三環周邊等,二三線城市這類土地更是相對充足,改造成住房向市場租賃后,將會對當地租房市場房源形成有效補充。
而對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張大偉表示,這類土地上建設住房出租,有利于提高用地指標緊張的城市增加對租賃房源的供應,緩解供需矛盾。
實際上,此前國土部就會同住建部,確定在北京、上海、沈陽等13個城市開展首批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當時,國土部土地利用司相關負責人在解讀試點方案時就曾明確表示,試點增加了住宅用地來源和租賃住房供給;擴展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居住和產業發展功能;對盤活低效集體建設用地、解決城市周邊外來務工人員居住問題、改善城郊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拓寬了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農民獲得長遠穩定收益,有獲得感。
而去年4月,北京市委市政府也做出“2017-2021年五年內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于建設租賃住房”的安排,市政府隨即印發了《關于下達2017年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供地任務的通知》,明確各區2017年度集體土地供應任務。就此,去年北京就首次將集體土地列入了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北京市實現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用地供應203.9公頃,完成年度供應計劃的102%。根據上述國土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透露的方向,我國將力爭到2021年底,在相關地區成功運營一批集體租賃住房項目,完善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規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提供支撐。
(蔣夢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