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昌校宇
為進一步規范信息系統代碼標準化工作,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信息系統代碼標準管理規定》(匯綜發〔2020〕91號文印發,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整合相關制度,明確外匯信息系統代碼標準的管理原則、職責分工及起草流程等。二是簡化相關業務辦理流程和憑證,明確可使用掃描件、電子證照等電子憑證。三是增加全球法人識別編碼(LEI)的相關內容,在《金融機構代碼申領/維護表》和《組織機構檔案標準要素》中加入LEI采集字段。
《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信息系統代碼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綜發〔2008〕16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信息系統代碼標準管理實施細則》(匯綜發〔2011〕131號)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外匯業務系統適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的通知》(匯綜發〔2017〕93號)同時廢止。
(編輯 喬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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