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活水”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綠色發展正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底色。當前,中國已是全球第二大綠色債券市場,同時,綠色信貸、綠色信托、綠色資管等綠色金融產品發展勢頭正勁。
立足新的歷史時點,綠色金融有了新的發展目標和要求,在更加健全完善的現代金融體系下,綠色金融發展如何換擋升級?全國兩會期間,記者采訪了多位代表委員、業內專家,他們正積極為綠色金融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履職建言。
綠色金融實現跨越式發展
推動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政策引導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科技創新、綠色發展,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迅速。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近日表示,截至2020年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12萬億元,存量規模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超過8000億元,居世界第二。同時,我國綠色金融資產質量整體良好,綠色貸款不良率遠低于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綠色債券尚無違約案例。
“中國是全球唯一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國家。近年來,試驗區的綠色金融服務供給能力大幅提升。”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介紹,截至2020年末,六省(區)九地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綠色貸款余額達2368.3億元,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5.1%;綠色債券余額1350.5億元。部分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經驗已局部推廣。
同時,多地正推進碳市場建設。2011年以來,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介紹,截至2020年11月,試點碳市場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累計配額成交量約為4.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近100億元人民幣。
“經過10年碳排放權交易所、環境權益交易所的探索,我們已經形成比較成熟的方法和機制,并將于2021年建立全國統一的碳市場,預計首筆交易將很快推出。對比全球其他碳市場來說,中國毋庸置疑會成為全球體量最大的碳市場。”安永大中華區金融服務與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合伙人李菁表示。
市場建設仍面臨諸多挑戰
受訪的代表委員認為,為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綠色金融尚有較大發展空間。
比如,綠色金融產品尚難以滿足市場需求。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在提案中表示,目前國內綠色債券市場蓬勃發展,相關政策和市場體系不斷完善。而保險資金投資范圍廣泛,除綠色債券外,適合保險資金屬性的綠色指數化產品、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綠色股權類基金等創新綠色金融產品供給不足。
再如,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框架亟待完善。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郭新明表示,整體來看,我國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框架的構建仍處于探索階段,披露主體主要集中于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行業和領域,覆蓋范圍較為有限;披露內容多是環境政策、方針、理念等方面的定性描述,尤其是尚未對大部分企業披露碳排放和碳足跡信息提出強制性要求;披露標準并不統一等。
而且,國內碳市場金融化程度總體偏低。郭新明表示,目前,雖有金融機構陸續開發了跨境碳資產回購、碳排放權抵質押融資、碳債券、碳基金等產品,但多為示范性質,在首單交易后較難進一步推廣;且流動性較弱、專業化投資者群體不發達、缺乏長期資金支持、區域發展不均衡等現象突出,控排企業的碳資產管理需求難以得到有效滿足。
專家建言綠色金融未來發展
如何促進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綠色領域,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更進一步?受訪人士認為,應當從以碳中和為約束,修訂綠色金融界定標準、建立碳排放相關信息披露制度、強化碳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作用、創新發展綠色金融產品等路徑展開突破。
陳雨露表示,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包括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積極拓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空間。
“通過鼓勵產品創新、完善發行制度、規范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我國目前已形成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下一步將繼續推動產品創新和市場穩健發展。”陳雨露表示,通過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貼息獎補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綠色資產配置、強化環境風險管理,有利于提升金融業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能力。
綠色金融外延廣闊,可延伸至綠色信貸、綠色信托、綠色租賃、綠色債券、綠色資管等產品。周延禮建議,推動綠色資產擔保債券、綠色收益支持證券、綠色指數產品、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創新,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專業機構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為綠色項目以及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的綠色金融產品。
此外,還應完善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框架,強化碳排放、碳足跡等信息披露。李菁表示,環境信息披露要充分。投資端對項目的信心首先來自于企業公開披露的信息,里面應當有量化數據。她表示,有些省份已經開始強制要求企業進行環境信息披露,“這既加強了監管,也給投資人帶來更多機會”。
碳市場金融屬性的進一步強化,也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郭新明建議,大力推進碳市場建設,可從四方面發力:開展碳核算;建立健全碳市場交易機制和交易規則;合理控制碳排放權配額發放總量,確保碳市場流動性;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研究開發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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