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冀川
為規范無線充電(電力傳輸)(以下簡稱無線充電)設備的使用,避免對各類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促進無線充電產業高質量發展,5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下稱“《規定》”)。
無線充電是指利用磁耦合(磁感應、磁共振)以及電容耦合等機理實現電源到負荷的非波束式近場電力傳輸技術。無線充電設備是輻射無線電波的非無線電設備,按照組成方式可分為由連接電源的能量發射端和作用于負荷的能量接收端組成的無線充電設備、僅包含能量發射端的無線充電設備、僅包含能量接收端的無線充電設備。
《規定》指出,本規定適用于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移動通信終端無線充電設備、便攜式消費電子產品無線充電設備(以下簡稱移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以及電動汽車(含摩托車)無線充電設備。
《規定》明確,移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的工作頻率范圍為100-148.5kHz、6765-6795kHz、13553-13567kHz頻段,且額定傳輸功率不超過80W,工作頻率等相關技術參數應當滿足《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技術要求》。
(編輯 何帆)
23:51 | 罕見“競爭性要約收購”引關注 實... |
23:51 | 企業要做好“展”略突圍 |
23:51 | 聚焦數字能源初見成效 科大智能去... |
23:51 | 第137屆廣交會第一期圓滿舉辦 “中... |
23:51 | 一季度多地離境退稅商品銷售額同比... |
23:51 | 人身險行業個人營銷體制改革方案落... |
23:51 | 3月份券商ETF經紀業務“戰報”出爐 |
23:51 | 浙江地區部分國有大行上調車貸提前... |
23:51 | 私募機構調研熱情高漲 最青睞電子... |
23:51 | 三論“投資于人”:為經濟穩中有進... |
23:51 | 讓更多上市公司持續迸發“向新力” |
23:51 | 打破剛性兌付是信托業轉型的必然選...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