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來自證券監管一線的全國人大代表,遼寧證監局局長柳磊兩會期間接受了證券時報記者的專訪。他介紹了遼寧證監局一段時間以來,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作、防范化解風險方面的工作和進展。此外,遼寧是“保險+期貨”的發源地,柳磊介紹了遼寧證監局推廣這一模式的經驗。
證券時報記者:當前遼寧公眾公司復工復產情況如何?遼寧證監局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了哪些支持?
柳磊:截至5月19日,轄區上市公司復工率為97%,83%的轄區上市公司產能已達到去年同期水平。自疫情發生以來,遼寧證監局積極指導轄區公眾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多措并舉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一是持續傳遞監管新政。編發《復工復產支持政策匯編》《并購重組與再融資政策摘編》,及時傳遞證監會為支持企業抗擊疫情出臺的一系列政策舉措,開展線上咨詢答疑,引導轄區企業用好用足政策,緩解疫情沖擊。
二是跟蹤摸排企業困難。今年2月、3月,先后兩輪全面摸排轄區公眾公司復工復產情況,逐一了解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以及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困難,與企業一道研究應對方案。
三是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及時向省政府報告轄區公眾公司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并提出23項政策建議。省政府隨即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問題,目前75個問題已得到解決或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四是切實提升監管溫度。開通擬上市公司在線輔導監管系統,優化輔導備案業務流程,保障疫情期間企業上市輔導進程不受影響。
證券時報記者:新證券法已經實施,您認為將對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產生怎樣的影響?
柳磊:在新證券法的規范下,法人治理的規范更嚴了,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了,違法違規的成本更高了,這些都將對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產生積極影響。
一是講清楚,以強化信息披露監管,促進公司提升規范運作水平。新證券法在吸收以往的監管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以專章形式對信息披露做了規定,目的就是讓上市公司講清楚,以高質量的信息披露,促進公司提升規范運作水平。
二是想清楚,以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倒逼公司提升規范運作水平。新證券法大幅提高了違法違規成本,這就促使上市公司要想清楚,違法違規行為不可為,倒逼其加強自我約束,提升公司規范運作水平。
三是審清楚,以壓實中介機構市場“看門人”的法律責任,助推公司提升規范運作水平。新證券法加強了中介機構的違法責任追究,目的在于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發揮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的作用,推動公司提升規范運作水平。
遼寧證監局將認真貫徹落實新證券法的各項要求,按照證監會的工作部署,切實推動轄區上市公司規范發展。
一是以“關鍵少數”為抓手,做好壓力傳導工作。我們針對上市公司的“關鍵少數”,連續開展了8期違法違規風險提示,通過明法析理,讓“關鍵少數”知敬畏,加大新證券法的震懾作用。
二是以信息披露為主線,做好日常監管工作。動態評價上市公司的風險情況,開展分類監管、精準監管,突出問題和風險導向,堅持管少才能管好。
三是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為目標,適時開展公司治理專項行動。通過專項行動,查找問題,改進不足,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打好基礎。
四是以風險化解為支撐,推動上市公司輕裝上陣。緊密依靠地方政府,幫助暫時遇到困難的上市公司化解股票質押風險,為公司持續發展爭取時間。
五是以打擊違法為手段,做好“差生”的懲戒和出清工作。重拳打擊資金占用、違規擔保、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
證券時報記者: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底線和根本任務,您對此有哪些體會?
柳磊:遼寧證監局把維護資本市場安全穩定作為頭等大事,針對轄區風險,科學研判,盡早發現,有效化解,堅決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重大風險攻堅戰。在防范化解風險的過程中,一是要抓早。提前研判風險,盡早發現風險,迅速處置風險,不能抱有僥幸心理,任之擴散、傳導。二是要抓準。嚴格遵循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找準病因,“一司一策”對癥下藥,精準拆彈。三是要抓穩。注意方式方法,順勢而為化解風險,防范風險外溢,避免出現因化解風險產生新的次生風險。四是要抓合力。緊密依靠地方政府,積極推動市場主體,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打出風險化解的組合拳。
證券時報記者:請您介紹一下遼寧農產品“保險+期貨”試點開展情況?
柳磊:遼寧作為“保險+期貨”的發源地,自2015年錦州義縣首次試點以來,已累計實施了46個試點項目,包括玉米、大豆、雞蛋、豬飼料成本指數等品種,價格險、收入險、場外期權等模式,累計賠付額超過6100萬元,取得了較好的試點效果。2019年以來,遼寧證監局進一步在“深化”和“提升”上下功夫,轄區“保險+期貨”試點也由原有的種植類為主向養殖類擴展,服務更多涉農主體。2019年的11個分散試點項目中,就有7個養殖類項目。
遼寧證監局在推廣“保險+期貨”試點的過程中,一方面,從提升認識水平方面著手,經過持續宣傳、培訓,遼寧已有近50%的農業縣至少參與過一次“保險+期貨”試點,通過實際參與,觀念也在逐步轉變。另一方面,從保費來源方面著手,推動多渠道籌措保費,切實減輕農戶負擔,擴大惠農覆蓋面。在過去兩年,我連續提出加大農產品“保險+期貨”試點項目財政補貼力度的建議,目前來看,我的建議得到積極回應,有關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據大商所統計,在2019年“農民收入保障計劃”中,政府補貼總額約1.6億元,占總保費的39%,再加上農民自籌及其他補貼,占總保費比例已達58%,較2018年增長近一倍。農民自籌、政府補貼、交易所支持的多元化保費來源結構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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