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美麗
10月10日,人民銀行發布公告,決定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SFISF)”,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以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為抵押,從人民銀行換入國債、央行票據等高等級流動性資產。首期操作規模5000億元,視情況可進一步擴大操作規模。自10月10日起,接受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申報。
對此,中國人壽集團旗下資產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創設互換便利政策作為此次金融三部委聯合發布的“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攬子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落實資本市場“新國九條”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促進中長期資金入市、維護資本市場穩定、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該負責人認為,保險資金天然具有“周期長、穩定性高、規模大”的屬性和特點,作為資本市場重要機構投資者之一,長期以來在資本市場發揮“壓艙石”“穩定器”的重要作用。此次,互換便利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創設,為保險機構提供一個高效利用存量資產的新途徑,有利于保險資金“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更好發揮保險資金“周期長、穩定性高、規模大”的特點,提高保險資金中長期配置的戰略定力、提升保險資金配置股票資產的能力,從而在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同時,提高保險資金獲取中長期穩健回報的能力。
談及保險資金如何開展互換便利業務的準備工作時,該負責人建議,保險資金要加強政策細節研究,加快系統建設和策略儲備,充分利用互換便利政策工具。對保險資金而言,互換便利工具屬創新業務,作為專業機構投資者,保險資金應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溝通,強化政策研究力度,明確政策細則與要點,加快相關業務的系統建設,為相關業務開展做好充分準備。
上述負責人還建議,在貫徹落實中央戰略部署過程中,基金、保險、券商等各類機構,特別是各家保險資管機構,要結合自身在資產負債結構、償付能力約束、中長期配置策略、收益穩定性要求、權益配置比例等方面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自身特點及要求的投融資策略,靈活利用互換便利工具,從而“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在提升保險資金運用效率的同時,還要提高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編輯 汪世軍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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