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下發監管函,針對萬能險經營存在的問題,對前海人壽采取停止開展萬能險新業務的監管措施。對于險資究竟是“行業的強盜”還是股市的正能量,市場卻莫衷一是。
一些人認為,持牌金融機構用來路不當的錢從事杠桿收購是一種“強盜”行為。部分公司進入保險業后,在經營中漠視行業規矩、無視金融規律、規避保險監管,將保險作為低成本的融資工具,以高風險方式做大業務規模,實現資產迅速膨脹,完全偏離保險保障的主業。這種“野蠻人”成為了資本無所不用其極逐利的代表形象。
部分險資為了達到控制目的,不計成本,出現了許多匪夷所思的投資行為。這樣做完全偏離了審慎穩健的投資理念,成為真正的“險”資。讓人不由感嘆“野蠻的險資是害人精”。
部分公司進入保險業后,在經營中漠視行業規矩、規避保險監管,將保險作為低成本的融資工具,以高風險方式做大業務規模,實現資產迅速膨脹,完全偏離保險保障的主業,這點是不容否認的。
但也有另外一方觀點:資本為王,不觸碰法律,更不關乎道德。有學者和業內人士認為,保險機構作為機構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有利于優化投資主體結構、增強市場活力。其行為既不違法,也不應受到道德譴責。
保險機構作為機構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是有利于優化投資主體結構、增強市場活力。但保險資金本質上是標準的“財務投資者”,即使搶奪上市公司控制權,也依然是為了獲取短期財務收益。
險資舉牌是合法的,法律并沒有禁止險資舉牌的行為。險資舉牌也是合規的,依照主管部門的相關行業規定,險資證券投資基金和股票投資,比例不超過30%。以目前險資舉牌來看,并未違規。
不過,保監會為進一步改進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對保險公司獨立性,關注股權結構的均衡,避免出現保險公司淪為控制股東融資平臺,同時強化價值發展理念,穩健經營,不斷優化產品新結構。這些都值得肯定。
當然,要想真正解決險資杠桿這個問題除了需要用實質性功能監管替代過去簡單粗暴的牌照式監管外,還要尋求保險資本的投資之道。
如何讓一些險資從“野蠻人”變成“好孩子”?除了證券監管者的“痛批”和保險監管者三令五申“保險姓保”外,或許還需要各部門聯手,深入探究保險資金的投資之道,讓保險資金成為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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