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飛
近年來,各地農商銀行改革總體呈吸收合并的發展趨勢,但有些地方的農商銀行因各種原因拆分成兩家。這兩種方式均是根據服務地方經濟、化解金融風險等實際情況做出的決策。
農商銀行整合或分拆對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升支農支小服務水平都有哪些促進作用?近日,《農村金融時報》記者就相關問題對南京審計大學金融風險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楊小玲進行了訪談。
記者:近年來,各地積極推進城區農信機構整合。目前,包括省會城市在內,絕大多數城市的城區農商銀行均已實現整合。農商銀行整合對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升支農支小服務水平有哪些促進作用?
楊小玲:2020年初,原銀保監會出臺《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意見》,新一輪農信社改革序幕拉開。與2003年農信社改革不同的是,這次改革重點在于理順農信社管理體制、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為應對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提高與其他金融機構在縣域、農村區域的競爭力,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全國多數農商銀行采用統一法人改革模式,對城區農商銀行進行整合,這樣可以增強自主決策權,進而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采用城區農商銀行整合模式,可通過整合人員、產品、渠道和客戶等資源,拓寬農商銀行服務群體和服務區域,提供全方位與多元化金融服務,滿足客戶個性化融資需求。同時,還有助于理順股權結構,使其輕裝上陣,充分發揮農商銀行在支農支小業務上自主經營、決策鏈短的優勢,高效滿足小微客戶融資需求,服務當地經濟發展。
城區農商銀行整合后,還可以通過整合客戶資源,降低融資過程中調查成本,更好服務小微企業。
記者:雖然多數情況下農信改革走合并路線,但有些省份也出現農商銀行機構數量增加的現場。比如:隨著浙江省溫州市行政區劃調整,蒼南農商銀行分立為蒼南農商銀行和龍港農商銀行。行政區劃調整后增加農商銀行對服務縣域經濟有哪些促進作用?
楊小玲:農商銀行是縣域地區重要的法人銀行機構,政策定位是服務本地、服務縣域、服務社區。
蒼南農商銀行和龍港農商銀行的分設源于當地行政區劃調整。經濟是金融發展的基礎,對于新縣級市的成立,結合蒼南實際經濟發展情況,有必要單獨增設一家新的農商銀行服務本地和縣域,所以才有農商銀行數量增加的現象。
對于部分區域農信系統,因地制宜分設農商銀行,賦予其更大獨立性,主要是借助分設出來的農信機構對當地經濟充分了解和原有客戶的優勢,更高效做好融資服務,推動當地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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