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平臺合作共建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站。對在廣州市涉農鎮(街)和農村地區設立的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站,按照單個站點不超過15萬元給予建站金融機構一次性補貼;對在廣州市實質開展業務運營活動,并對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實質貢獻的法人金融機構按實收資本規模給予一次性獎勵。
在電子化、數字化發展的大趨勢下,銀行為了降低營業成本、提升服務效率和競爭力,不斷引導客戶使用線上渠道辦理業務,進一步提高交易離柜率。
2023年以來,銀行各項服務線上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一些農村及偏遠地區的網點業務量不飽和,縮減網點數量似乎是市場化原則下必須要做的選擇。但很多農村地區的銀行網點本來就不多,如果再減少,會造成很多偏遠地區農民無法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服務,辦理金融業務會較為困難。比如,目前,與農民息息相關的新農保、新農合首次繳費等業務必須在銀行網點辦理。
為改變農村地區銀行網點和服務機構數量減少的現象,近年來,各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多種措施支持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增加網點,除直接的資金補貼外,還通過政策引導、稅費減免等措施進一步支持。
在此條件下,銀行應進一步兼顧農村地區客戶的實際需求,借助金融服務站、智能機具、流動金融服務車等方式扎根農村,不斷拓寬農村地區的服務渠道,為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
對于地方政府給予的在農村地區開設網點以及金融服務站的獎勵,銀行應積極爭取。雖然這些資金有限,但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銀行在農村地區開設網點的成本壓力。
金融服務站雖然不能辦理銀行的全部業務,但尚可滿足村民的基本金融需求,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同時還能起到宣傳金融知識的作用,并且其規模小、運營成本低,因此,銀行應在網點較少的鄉村適當增加金融服務站的數量,同時探索增設金融服務站的業務范圍。
ATM機等智能機具幾乎可以完成存取款業務等全部基礎性日常業務。在多數情況下,從維護成本的角度考慮,銀行更愿意將ATM機等智能機具設置在網點內或離網點不太遠且較繁華地區。這樣做無可厚非,但從提升智能機具的使用普惠性上講,銀行更應將金融機具下沉設置。比如,與鄉鎮政府或村委會合作,將智能機具設置在鄉鎮政府部門或村委會內,讓農民在不出村的情況下使用金融機具辦理業務,同時,對智能機具要保持常態化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轉。
對于業務量較少的村鎮,銀行應以金融服務車作為網點的替代性場所,金融服務車上應配齊人工柜臺、LED顯示屏、遠程辦公設備等,為客戶提供便捷、豐富的線下金融服務。同時,金融服務車的運營時間、地點應保持穩定,并廣泛告知本區域客戶。
本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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