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旨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更好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發展。
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具有靈活的機制和敏銳的市場洞察力,能夠快速響應市場需求,是科技創新的重要源泉;它們的創新性和競爭力使市場活力不斷增強,從而不斷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同時,它們為社會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尤其是在科技研發、生產制造、市場營銷等領域。
銀行通過支持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可以促進新興產業的崛起和發展,為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撐,從而推動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支持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還有助于銀行拓展客戶群體,豐富業務類型。
筆者認為,銀行作為金融體系中的重要參與者,應積極創新擔保方式,擴大服務范圍,為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當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普遍缺少抵押物。銀行需轉變傳統的擔保觀念,充分重視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的核心技術、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通過專業評估機構對這些無形資產進行合理估值,將其納入擔保范疇,為企業打開融資的新通道。
在此基礎上,銀行還可以與包括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內的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建立深度合作機制,明確雙方在擔保業務中的風險分擔比例,并制定合理的補償規則,以提高雙方參與合作的積極性和穩定性。同時,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特點,結合雙方的專業優勢和經驗,制定一套統一且科學合理的風險評估標準,明確雙方在風險識別、衡量和控制方面的責任和方法,滿足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多樣化的融資需求。
在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過程中,銀行可以充分借助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作用。在具體實踐中,需要與科技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及時獲取符合政策支持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名單,深入了解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發展潛力等信息,為精準提供金融服務奠定基礎。在確定支持對象時,銀行需依據相關部門提供的名單,結合自身的風險評估體系,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選擇具體的支持企業,以確保貸款的合理性和風險可控性。
此外,銀行還可以通過大數據和金融科技手段,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進行更精準的風險評估。通過分析企業的研發投入、市場前景、團隊實力等多維度數據,為擔保決策提供更科學的依據,降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
本報編輯部
(編輯 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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