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怡明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印發《關于開展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加強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出“助力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并從“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等農村產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拓寬生物活體、養殖設施等抵質押物范圍”“支持金融機構增加林權抵押貸款和林業經營主體中長期貸款投放”等方面提出要求。
我國農村地區資源豐富且各具特色,但目前仍有很多地區資源尚未被完全喚醒,亟需進一步深度挖掘。
與此同時,我國農村經營主體往往面臨缺乏標準抵押物、抵押物估值難、信息不對稱、信用體系不夠健全等困難,一定程度上導致金融服務風險溢價較高,融資貴等問題相對突出。因此,多年以來,金融機構不斷思考,如何依靠金融力量幫助農村地區實現從“資源”到“資產”的轉變。
近年來,金融機構不斷摸排農村資源要素,林權抵押貸款、農村產權抵押貸款、農業生產設施設備抵押等一系列創新模式相繼推出,越來越多的農村資產資源要素納入銀行抵質押范圍,新的融資途徑逐漸打開。
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縱深推進,鄉村活力得到空前釋放,金融機構又該如何持續挖掘農村資源要素,推動釋放鄉村多元價值,讓農村經濟更活、讓農民更富?
逐步盤活農村“沉睡”資源
土地經營權、農業生產設施設備、村集體經營性資產……這些曾經看起來難以變現的資源,在一系列金融模式創新下竟真正成為“真金白銀”。不少農村“沉睡”資源被逐步盤活,成為近些年來金融行業破解融資難題的最大亮點之一。
記者了解到,日前,重慶農商銀行萬州分行協助牧邦生態農業發展(重慶)有限公司辦理農業生產設施設備所有權證,并為其量身定制“農業生產設施設備抵押貸”專項產品,發放貸款300萬元。近年來,重慶農商銀行積極探索挖掘養殖圈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農業資源抵押融資價值,精準制定多元化、綜合化金融服務方案,支持盤活農村資產資源。
早前,蘭州錦達綠色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成功獲得1000萬元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使用權抵押貸款。據了解,此筆貸款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使用權納入抵押登記,榆中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與榆中縣農村合作銀行緊密合作,合理確定作為抵押物的集體經營性資產價值,并在進行掛網公示和出具農村產權交易鑒證書后發放了貸款,讓企業擺脫了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抵押物不足、融資難等問題。
類似的,浙江溫州農商銀行系統推出“農民(小微)資產授托代管融資”,突破“非抵押不貸、非擔保不放”的傳統信貸模式,盤活農村住房、拆遷補償協議、土地承包經營權等16大類40種“沉睡”資產價值。浙江溫嶺農商銀行推出“強村·集租貸”,針對入園制造業企業發放,以村集體小微園區土地自建房產的未來使用權收益作為質押,解決了入駐園區的小微企業無法通過資產抵押獲取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難題。
在受訪專家看來,各地金融機構聚焦農村特色資產的市場化與經濟化運作,對農村、農民、金融機構來說實現了多贏共贏。
中國銀行研究院銀行業與綜合經營團隊主管邵科表示,對農村而言,可以實現“沉睡”資產的經濟價值提升,破解鄉村振興和產業發展的資金難題,帶動經濟發展,并有效推動生態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美麗鄉村建設;對于農民而言,可以提高閑置資產的利用率,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提高生產能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對于地方金融機構而言,可以挖掘新的業務空間、破解資產荒難題,擴大合格抵押品范圍、降低授信風險,進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業務質效。
在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看來,通過金融創新積極盤活農村資產,有助于拓寬農村產業融資渠道,促進農村產業發展,拓寬農民收入增長渠道。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則有助于拓寬業務空間,推動銀行提升普惠“三農”金融服務能力。此外,隨著農村綠色產業不斷發展,也將為低碳發展注入新動能。
深度挖掘農村資源要素
除土地經營權抵押、農業生產設施設備抵押之外,如今,越來越多金融機構將目光瞄準各類區域特色資源,在創新路上繼續前行,推動其轉化成為可抵押的資產,助力盤活農村資產資源。
例如,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針對當地特色漁船捕撈行業特點,推出定制化普惠金融服務方案——“漁船惠貸-寧德”個人經營貸款,放寬漁船作為抵押物年限,最長期限可達10年,同時執行普惠金融和鄉村振興優惠利率,貸款隨借隨還,有效降低漁民融資成本,解決“融資貴”的問題。
長期以來,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還將“抵押+信用”的授信組合評估模式應用在果蔬、養殖等多個農業領域,創新推出多項特色金融支農產品,結合農業生產特點,為以產業興旺推動鄉村振興提供金融保障。
此外,近年來,福建農信持續創新金融服務模式,聚焦“林票”“綠票”“竹票”三張“權票”,推出“林票貸”“福林·永綠貸”和“福竹貸”三大綠色金融產品,有效推動綠色可持續發展。湖北羅田農商銀行創新推出農村資源要素抵押貸款,利用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水域灘涂養殖權、旅游景區收益權、地上種植物、畜禽水產品、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農產品倉單訂單等15項資源要素進行抵押融資,不斷盤活農村資源要素……
“金融機構通過挖掘農村資源要素,創新提供特色貸款產品,支持農民發展特色種植、養殖業和鄉村旅游等產業,可推動農業現代化和多元化發展,增強農業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同時,也可使農民獲得必要的資金投入生產,進一步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仍有多項難題亟待破解
事實上,銀行機構創新抵、質押物品類已有多年,確實為許多農戶帶來機遇和希望。但與此同時,也有不少地方依舊存在“用戶不愿貸、銀行不敢貸”的現象。
以林權抵押為例,邵科表示,這類新型抵押模式發展時間依然較短,相關主體間信息不對稱情況嚴重,且缺乏系統性、權威性的確權和評估機制,甚至存在評估機構與當事人利益捆綁、評估價格虛高的情況,導致銀行不敢貸或貸款定價過高用戶不愿貸。與此同時,缺乏違約情況下林權的處置渠道和機制,以及政府層面的擔保與兜底機制,再加上農村信用評價和運用體系建設相對滯后,銀行業務拓展風險較大、意愿不強。
周茂華表示,類似林權資產抵押貸款這類產品,往往面臨所有權不夠清晰、林權估值難、處置和變現難等問題,導致金融機構風控難度加大。
某大型銀行分支機構相關負責人坦言,多年以來,他們都難以介入林權抵押,一方面是林權抵押物市場價值難以確認。受專業限制,銀行在對林權資產進行調查評估時,只能從購置的山林合同價值、專業評估公司評估價值及依靠自身經驗判斷,調查結果往往不準確。另一方面,林權價值變現難。林權使用權都有固定期限,林權變現主要通過拍賣或砍伐完成,但拍賣由于前期對林權價值估值高估,導致實際成交價低于貸款受理時評估價值,而砍伐需取得林業部門采伐許可,且有時間限制,變現率較低。
除此之外,銀行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力度和實施效果也有待進一步優化。
“銀行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依然不足,未能充分利用大數據、物聯網等金融科技破解農村新型抵押品在估值、確權、監管、處置等方面的問題,仍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進行信息收集及貸前、貸中、貸后管理,成本較大,制約業務開展。”邵科說。
在受訪對象看來,下階段金融機構的工作重點仍然在于對各地區特色資源的挖掘上。
田利輝表示,地方金融機構應結合本地資源稟賦和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特色種植、養殖業以及鄉村旅游等特色產業,設計符合當地實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除資金支持外,還應積極與政府部門、農業技術機構合作,為農民提供種植、養殖技術培訓,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幫助農民開拓市場,通過電商平臺、合作社等方式,將特色產品推向更廣闊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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