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個月,A股公司完成191次定增,融資5305億元,同比分別下滑35%、26%
■本報記者 左永剛
今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再融資(定增、配股、可轉債)數據顯示,上市公司再融資已經實現轉向。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前7個月,A股上市公司完成191次定增,融資規模約為5305億元,同比分別下滑35%、26%;完成13次配股發行,融資規模約為16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25%、76%;完成43次可轉債發行,融資規模約為69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17%、76%。
經分析上述三組數據,聯訊證券分析師彭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數據變化來看比較符合之前的政策導向,2017年2月份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部分條文進行修改并實施,上市公司的定增實施更加嚴格,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可轉債等方式融資。三項數據的變化意味著在政策引導下,上市公司再融資偏重已經轉向。
此前,在A股市場出現了部分上市公司過度融資的現象。有些公司脫離公司主業發展,頻繁融資。有些公司編項目、炒概念,跨界進入新行業,融資規模遠超過實際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資金大量閑置,頻繁變更用途,或者“脫實向虛”,變相投向理財產品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同時,A股市場再融資品種結構失衡,可轉債等股債結合產品和公發品種發展緩慢。
為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完善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機制,證監會去年修訂實施了《細則》,并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該監管要求明確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于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于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等規定。
上述政策的實施推動了A股市場再融資轉向。如上述數據,今年前7個月,A股市場完成43次可轉債發行,融資規模約為69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17%、76%。同時也帶動新三板市場企業發行可轉債,截至目前,有6家新三板創新層掛牌公司完成可轉債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2.96億元。
有券商研究人士表示,由于可轉債是近幾年才發展起來的品種,因此基數小屬于正常現象。同時A股近半年的下跌以及第二季度信用環境較差波及到可轉債市場,因此可轉債總體規模比較小。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雖然可轉債總體發行規模不大,但A股再融資市場的轉向趨勢比較明顯,在前期監管層的政策引導下,再融資市場實現了疏堵結合,一方面實現了有效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另一方面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等行為形成資產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