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交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投資者教育工作指引》。《指引》共30條,主要針對會員開展投教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從開展投教工作的基本要求、強化自律管理、規范管理體系、專人聯絡等四方面做了具體規范。上交所強調,現階段,切實保護好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也是證券期貨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經過多年持續探索、不斷總結,上交所已形成并進一步鞏固了“交易所——會員——投資者”的三級投教工作機制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投教工作方式方法,力求在普及證券知識、傳導理性投資理念、揭示投資風險、引導投資者依法維權等方面取得成效。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上交所結合自身市場業務和會員投教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上述《指引》。值得注意,境外市場的成熟經驗和境內市場以往形成的有效做法顯示,由證券經營機構開展投教工作,在改善中小投資者的信息弱勢地位,提升抗風險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等方面具有積極作用,是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手段。
證券時報記者梳理發現,《指引》一是明確了會員開展投教工作的基本要求。為統一規范要求,在系統梳理并提煉目前上交所對會員開展投教工作規范要求的基礎上,《指引》明確了會員開展投教工作的規則依據、工作目標和原則以及投教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和渠道等內容,要求會員應按照上交所相關業務規則和《指引》的要求,切實做好投教工作。此外,會員還應深入了解投資者需求,努力創新投教方式方法,提供差異化的投教服務,切實提升投教效果。
二是強化了交易所對會員投教工作的自律管理。《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規定了會員開展投教的義務,交易所對其進行監管。為落實上述規定,《指引》進一步明確了上交所對會員開展投教工作進行自律管理。一方面,會員應當積極配合,協助上交所組織開展各類投教活動。另一方面,上交所將定期對會員投教工作進行評估,并以適當的方式對優秀單位及個人進行公示。此外,上交所將不定期對會員的投教工作開展現場或非現場檢查,對于違反《指引》及上交所投教相關規定的會員,視情節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三是規范了會員開展投教工作的管理體系。為進一步規范會員持續、有序地開展投教工作,《指引》針對部分會員存在的投教工作制度不健全、內部聯絡及溝通協調機制不暢通、職責分工不清晰、經費與人員投入不足等問題,明確提出會員應建立健全投教工作管理體系,從制度、組織、人員、流程、經費等方面加強對投教工作的管理,做好投訴渠道公示、記錄存檔等工作。
四是明確了會員應指定專人負責與交易所的聯絡投教工作。多年來,上交所在實踐中探索通過會員投教聯絡人機制,與會員開展工作聯系。上述機制在上交所市場相關產品業務的投教宣傳、投教活動組織以及在投教資源共享和經驗交流等方面持續發揮了有效作用。為持續發揮該項機制的作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指引》明確了會員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與上交所聯絡投教工作,以及聯絡人變更時需進行報告的要求,進一步規范了會員與上交所開展投教工作的業務交流。
上交所方面強調,將通過不定期對會員投教工作開展現場或非現場檢查等方式,督促會員圍繞科創板等上交所市場重點工作和業務,切實履行投教工作要求。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