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作為輪值主辦單位,聯合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共同舉辦的第四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9月3日在線召開。
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與投資者保護水平、促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制定相關司法解釋與司法政策,統一裁判規則;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案件,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近年來,各級法院審理了大量涉及場外配資、欺詐客戶、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方面的案件;加強審判機構建設,提升證券審判專業化水平。為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營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繼2018年成立上海金融法院后,今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掛牌。
關于下一階段的工作,劉貴祥表示,一是制定規范性文件,完善投資者保護的司法規則。最高人民法院已于今年開展金融審判工作專題調研,并計劃于年底前形成審判紀要,系統規定金融案件審判標準,進一步統一司法尺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國家金融安全。同時,修改完善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有些規則,比如行政處罰前置等已不再適應新形勢,尤其是新證券法的實施導致司法解釋的法律基礎已發生變化。年底前將完成相關司法解釋的修訂,合理界定相關主體責任,規范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
二是加強典型案件審理,依法追究違法責任,暢通投資者救濟途徑。接下來,最高人民法院會依法指導地方法院依據民訴法、證券法與最高院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切實審理好相關案件,支持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依法行使特別訴訟代表人職責,確保證券集體訴訟制度的落地。
三是與相關部門和單位分工合作,充分發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功能,形成投資者保護合力。在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證監會建立的資本市場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基礎上,繼續大力支持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等投資者保護機構開展工作。大力推廣證券示范判決機制,加大對證券期貨糾紛特別是群體性案件的柔性化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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