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的出臺,有效填補了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空白,讓我國期貨和衍生品市場有了“根本大法”。5月19日,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公益調解員、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江翔宇在第四屆“5·19投資者保護宣傳周”活動上,闡述了一個期貨“喊單”案例背后的期貨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問題。
江翔宇介紹,從“喊單”行為的界定可以看出,其表現為行為人向投資者以各種形式提供投資建議。對此,從法律和監管上分析,在證券和期貨等領域,此類行為需要取得投資咨詢牌照。如果居間人未獲得相關牌照而向投資者發布投資建議,則是違法違規行為,涉嫌構成從事非法金融活動。
鑒于此,江翔宇呼吁,投資者應當遠離“喊單”行為,了解其違法違規性和損失后維權的困難;期貨公司應當依規履行對居間人嚴格管理等工作,并做好投資者教育;“喊單”行為人應認識這種行為的違法性和潛在風險及日益嚴重的法律責任,不應從事此類行為。
(編輯 何帆)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