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姜楠
3月17日,深交所成功推出首單置換公司債券,進一步促進緩解當前特殊形勢下實體企業融資困難,豐富了債券市場風險管理工具,也是在市場化、法治化方向上對信用風險長效防控機制的有益探索。
債券置換是境外較為成熟的債務管理工具,在突出發行人主體償付義務的同時,基于公平、透明、自主協商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投資者和發行人提供有效化解債務困境的新方法。具體而言,由發行人向全體債券持有人發出債券置換要約,投資者可根據自身需求和發行人風險評估選擇是否接受交換要約,既尊重投資人自主選擇權,又提高了企業債券兌付風險緩釋措施的執行效率。
第一家試點公司債券置換業務的華昌達智能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昌達”)發布公告,由于所在湖北地區受新冠肺炎疫情沖擊最大,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受到嚴重影響。為更好緩解疫情帶來的重大影響,提前化解公司債券兌付潛在風險,切實維護投資人權益,華昌達擬向原債券持有人發出要約,以置換公司債券的方式非現金置換“湖北華昌達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本期置換公司債券期限為1年,票面利率8.5%,按照面值平價置換原券,置換對象為置換標的全體持有人,要約日為2020年3月18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本期置換債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發行人仍然承擔信用主體責任。
近期,相關因素疊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到期(含回售)兌付債券發行人出現原定資金調配計劃被打亂的現實問題。為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功能作用,深交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根本方向,積極探索防范化解債市風險有效手段。本次置換公司債券業務的順利推出,一方面充分借鑒國際上置換債券的經驗做法,發揮債券置換平等性、靈活性優勢,另一方面結合疫情防控期間以及國內市場特點和發行人特殊情況,制定便捷高效的置換債券業務操作流程,協調各方中介機構,推進方案及時落地,積極保障了置換業務時效性要求。
面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和實體企業的緊迫需求,深交所認真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工作部署,陸續推出公募債券雙轉單調整機制、特定債券轉讓服務機制、回售撤銷和回售轉售、債券購回等風險防控或處置機制措施,切實承擔起防控金融風險、支持實體經濟的根本職責。下一步,深交所將繼續盡最大努力保障投資人實體權利,持續推動企業有序開展債券兌付風險化解與處置工作,堅決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以實際行動支持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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